发文标题: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财政对城乡社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站财政补助经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嘉财社[2010]378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8-11
实施时间: 2010-8-1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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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湖区、秀洲区财政局,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市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的意见(试行)〉》(嘉委办〔2010〕2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城乡社区建设,特别是农村社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市财政对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站的补助标准调整如下:
  一、将城市社区社会事务站向农村社区延伸。
  根据嘉委办〔2010〕27号关于“建全社区社会事务站”的要求和“社区社会事务站是镇(街道)承办社会事业工作机构的延伸组织,是社区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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