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及运行以奖代补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嘉财建[2011]446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9-9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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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湖区财政局、环保局,秀洲区财政局、环保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市财政局港区分局、嘉兴港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及保障运行,制定了《嘉兴市本级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及运行以奖代补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嘉兴市本级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及运行以奖代补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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