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15]1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3-3
实施时间: 2015-3-1
失效时间: 2024-3-1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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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3日
  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合理释放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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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府办规[2024]2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24-3-7
实施时间:202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