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处置有关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湖政发[2006]59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9-23
实施时间: 2006-9-23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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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改革,规范改革秩序,提高工作质量,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规定,现就事业单位改革中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改制方案的制订
  (一)事业单位改制必须制订方案,涉及职工安置的还必须制订理顺职工劳动关系方案,并按规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实施。改制方案可由改制单位国有产权持有者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改制单位制订,但向本单位管理层(本意见管理层指转让标的事业单位及标的事业单位国有产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单位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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