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州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政办发[2006]152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06-12-23
实施时间: 2006-12-23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阅读人次: 25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州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湖州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州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