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品种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债字[2006]35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06-4-28
实施时间: 2006-4-28
失效时间: 2015-1-29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3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基金公司、保险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本所将于2006年5月8日起推出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品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质押式回购的回购期限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九个品种,各品种的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详见附件1。上市首日各品种的初始参考价为1。80,证券简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
  二、新质押式回购质押券提交和转回代码为“09****”,后四位为相应......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新质押式回购各品种一览表.docx    
附件2:新质押式回购质押券提交和转回代码一览表.docx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八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上证公告[2015]2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5-1-29
实施时间:201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