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15]3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3-11
实施时间: 2015-3-11
失效时间: 2017-9-30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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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各基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国税发[2012]159号,以下简称159号文)自2013年2月1日施行以来,对进一步规范全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保证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裁量权的公平、公正行使,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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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7-8-22
实施时间:20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