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改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4-12-31
实施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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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私募行业自律管理,进一步提高登记备案电子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便利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理登记备案事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现就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供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电子证明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开设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电子证明功能。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下载或打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及“私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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