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3-18
实施时间: 2015-3-18
失效时间: 2017-4-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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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转让定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转让定价问题公告如下:
  一、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应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税务机关可以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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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7-3-17
实施时间:20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