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监[2015]1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5-3-2
实施时间: 2015-3-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等有关文件和李克强总理有关指示精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部决定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存量资金检查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