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市本级个体工商户实行联合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11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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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市本级个体工商户实行联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合管理对象
  国地税共同管理的个体工商户。
  二、联合管理内容
  在主管国税机关联合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停(复)业、核定(调整)定额,签订委托缴税协议、超定额补税、催报催缴、欠税清理、非正常户认定(解除)、税务登记证件失效认定(解除)、违章处理和注销等事项。
  三、个体共管户应缴税(费)种税率(征收率、附征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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