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发[2015]11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1-7
实施时间: 2015-1-7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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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确保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增强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现对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组织方式
  继续分层分类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双轨运行。市财政局统一负责高级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并确认其继续教育学时,高级会计师必须参加市局组织或认可的高级会计人员专题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另行制订下达。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当地一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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