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发[2015]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2-12
实施时间: 2015-2-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6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做好2015年政府工作,实现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按部门分工通知如下(列在分工项目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
  一、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
  2.财政收入增长7%。(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