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财行[2014]249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10-9
实施时间: 2014-10-9
法规类型: 差旅费 职工教育经费 其他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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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本级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本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预算额度审批流程按照《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丽财行〔2014〕223号)中的补充规定执行,并填写《丽水市市本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预算审核表》(附件2)报财政部门审核。
  附件:1.浙江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规定
  2.丽水市市本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预算审核表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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