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市区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金政办发[2014]91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4-10-18
实施时间:
失效时间: 2018-6-2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22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8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4〕41号)精神,促进市区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列入国家贯彻“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试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列入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二、对列......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市区数字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金政发[2018]26号
发文部门:金华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8-6-21
实施时间:201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