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金政发[2014]53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2-23
实施时间: 2014-12-23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34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4〕28号)精神, 现将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就进一步完善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保障人民生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