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函[2015]44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5-3-7
实施时间: 2015-3-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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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印发。
  二、综合试验区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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