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再保险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5]28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3-5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再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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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加强对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实现再保险市场健康协调发展,中国保监会决定建立再保险登记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再保险接受人是指承接其他保险人转移的保险业务的保险人。包括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自保公司、互助保险组织、再保险共同体、劳合社及辛迪加,以及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类型保险机构(以下统称保险机构)。
  本通知所称再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再保险分出公司利益、为再保险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订立再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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