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湖政办发[2014]83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4-8-27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国土 建设管理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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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场主导、因城施策、分类指导、长效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理控制商品房市场新增量。中心城区由市政府统一调配开发土地出让规模和时序。适当放宽建设项目开、竣工期限,对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确有困难的企业,由受让人提出申请,经国土部门认定,可办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开竣工延期手续,并免除其违约责任。开发规模大的项目,经规划、国土部门同意后,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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