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外经贸发展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企字[2014]1175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4-8-18
实施时间: 2014-9-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173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商务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我省开放型经济和外贸企业的快速发展,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制定了《青海省外经贸发展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外经贸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名单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商务厅
  2014年8月1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级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及企业集团公司,存档。
  青海省财政厅办公室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