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及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甘政办发[2014]196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2-31
实施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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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精神,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促进我省环境质量改善,现就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及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重要意义
  排污权是指排污者经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环境经济制度的重大创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开展排污权有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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