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商所发[2015]4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3-6
实施时间: 2015-3-9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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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降低市场成本,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我所决定调整部分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豆粕交易手续费标准由2元/手下调为1.5元/手,聚乙烯交易手续费标准由2.5元/手下调为2元/手,铁矿石、焦炭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0.8下调为万分之0.6,焦煤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1下调为万分之0.6。
  二、减半收取豆油、棕榈油、黄大豆1号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交易手续费。
  三、上述手续费收取标准自2015年3月9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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