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药品流通统计报表制度[2015-2016]》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5-2-25
实施时间: 2015-2-25
法规类型: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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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2011年《药品流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实施以来,统计工作进展有序,统计数据为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规定,我部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对《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从2015年开始实施,有效期2年。现将新修订的《制度》(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行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培训
  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是商务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制订行业政策的重要依据和工作基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全面做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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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药品流通统计报表制度(2015-2016).doc    
2.药品流通统计报表制度修订说明.docx    
3.药品流通统计典型企业基本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