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财税[2014]15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2-15
实施时间: 2015-2-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6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有关基金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精神,我们从基金会的公益性、救济性以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