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2-5
实施时间: 2014-12-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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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一、《实施办法》第八条修订为:县(区)级国税机关票证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落实上级机关制定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政策。
  (二)负责税收票证的领发、保管、开具、作废、结报缴销、停用、交回、损失核销、移交、核算、归档、审核、检查、销毁等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所属征收用票部门正确填用和及时结报缴销票证,并对用票部门结报缴销的票证进行审核。指导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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