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2-17
实施时间: 2015-2-17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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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管国税机关逐户核实所辖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征收对象,并告知纳税人,于2月28日前做好消费税税种登记工作,确保纳税人按期进行消费税申报。
  二、对生产、委托加工电池、涂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纳税人享受消费税优惠政策时,在消费税纳税申报期内,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由省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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