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2-10
实施时间: 2015-2-1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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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和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税种登记及税收优惠办理
  生产、委托加工电池、涂料的消费税纳税人应于2月28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消费税税种登记。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持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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