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
发文文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3-25
实施时间: 2014-3-2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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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14年3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陈敏尔
  2014年3月25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作出修改:
  第一款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贵安新区直管区按照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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