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3-2
实施时间: 2015-4-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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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优惠管理,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现将有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申请享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分别按照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办理事后备案、资格备案和核准手续。
  二、下列优惠政策项目,应当于首次增值税纳税申报享受免税优惠政策之后的当月,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办理事后备案手续,并附报有关资料。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
  (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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