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15]3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5-2-16
实施时间: 2015-2-16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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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市政、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金融局、交通建设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转发给你们,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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