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驻天津等6省[市]部分中央单位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5]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5-1-30
实施时间: 2015-1-3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有关中央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效能,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驻天津等6省(市)中央单位名单.doc    
2.中央单位财政票据专项检查登记表.doc    
3.中央单位非税收入票据检查表.doc    
4.中央单位其他财政票据检查表.doc    
5.中央单位财政票据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