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5]15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2-2
实施时间: 2015-2-2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重大技术装备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产品,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成果转化引入保险补偿机制,是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加快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打造中国制造升级版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做好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