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人社发[2013]4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9-19
实施时间: 2013-9-19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1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3〕3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规定,为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3年9月1日起提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