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政办发[2014]5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0-30
实施时间: 2014-10-30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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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明确缴存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落实《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加强非公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将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及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暂因特殊原因不能纳入的,应先行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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