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工商明电[2014]1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11-27
实施时间: 2014-11-27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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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省直管县工商局(市场监管局):
  10月23日,国务院再次取消和下放了部分工商注册登记前置事项,并决定把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现就贯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决定》)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工作的重要意义。理清思路,统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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