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辽财会[2014]395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7-22
实施时间: 2014-7-22
法规类型: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4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教育局:
  财政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贯彻实施好新制度,切实规范中小学校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面贯彻实施新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切实提高对新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新制度的修订,体现了近年来公共财政体......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