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林业厅辽宁省农垦局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非[2014]35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7-30
实施时间: 2014-7-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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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住房保障部门、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农垦局: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14号)、《关于推进我省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辽住建[2014]25号)等规定,决定从2014年开始,将省以上补助廉租住房、补助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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