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规[2014]4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5-1-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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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在天津 江苏实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财建函〔2014〕2号)、《关于批复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函〔2014〕59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以下简称&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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