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的通告
发文文号: 苏政发[2013]15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2-17
实施时间: 2013-12-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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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这是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决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基础。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省政府关于我省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2〕161号)要求,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将于2014年1月1日全面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次普查对象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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