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行[2015]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2-12
实施时间: 2015-2-1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9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请各市、县(市)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号)规定,按照不高于当地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