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住中字[2014]37号
发文部门: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4-9-25
实施时间: 2014-9-25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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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各缴存单位:
  为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证职工公平、合理、规范地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针对近期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中的一些问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做出以下规定,请严格执行。
  一、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必须是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应由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并代缴。单位委托具有一般人事代理资质的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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