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监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政办发[2002]21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2-12-4
实施时间: 2002-1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24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监测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加强价格监测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
  为健全完善价格工作体系,发挥价格监测在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价格监测工作提出以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