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政办发[2008]34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8-9-21
实施时间: 2008-9-21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36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利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从关注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各方力量,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范围。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尽快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