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10部门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政办发[2008]47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8-11-7
实施时间: 2008-11-7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68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建委等10部门《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市建委 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 规划局
  房管局 公安局 国税局 地税局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行济南分行营管部
  (二OO八年十一月四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住房消费需求的相关政策,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