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发展载体的意见
发文文号: 济政办发[2009]11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9-3-17
实施时间: 2009-3-1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22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三大载体的意见》(鲁政办发〔2007〕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培育服务业发展载体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培育服务业发展载体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服务业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贡献不断提高。但与先进城市相比,仍存在总量规模小、层次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缺少培育与支撑服务业发展的强大载体。因此,必须加快建设重点服务业城区,扩大服务业总量规模,优化结构布局,充分发挥示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