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政发[2010]20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7-28
实施时间: 2010-7-28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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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现对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限明确如下:
  一、管辖权限划分原则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限遵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划分,确保执法重心下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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