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及信息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2-11
实施时间: 2015-2-1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5年国税系统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及信息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3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指标的内涵和编报口径,特别是关于部门预算批复前、批复后、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的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方法,以及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一签三年”服务采购项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