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采集规范》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5]10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2-12
实施时间: 2015-2-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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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做了重大调整,并已发布。据此,现对2011年税务总局发布的《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标准》(标准编号:SW2—2011)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内容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采集规范》详见附件,本标准修改单编号是:SW2—2011/XG1-2015。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网上申报软件的调整修改
  各地税务机关应督促网上申报软件开发商、使用适应自身管理需要的自有申报软件的纳税人按发布的标准规范修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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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采集规范.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