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农[2014]148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9-29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9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3〕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内财非税〔2012〕2177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14年9月2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