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总部发[2015]8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15-2-12
实施时间: 2015-2-12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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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自贸区分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其他城市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上海市各非银行金融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13]244 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现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的统一部署稳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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